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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璞人生

 

大学之道,在明明德,在新民,在止于至善。

文章

寄语

以前
我叫璞中传奇
因为
巴人谁肯和阳春,楚地由来贱奇璞

现在
我的备注改为了“玉不琢,不成器”
因为
无知者方才无畏 

- 作者: 璞中传奇 2005年06月9日, 星期四 18:50  回复(1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一苇杭之
摘要:如果说湖是大地的眼睛,那么芦苇便是它长长的睫毛。去大明湖时正是时候,刚刚下完一场雨,新的一场还没有来。天高气爽,色调极佳,简直是专业照片的水准。坐在湖边,四周望去全是芦苇,恰恰有了蒹葭的感觉。中国人就是重意境,不过芦苇耳,也因为有迷人的名字(不管是蒹葭还是柔荑)、或有或无的传说,就可以弄得使人为之遐想翩翩。而西方则不同,仿佛不深刻就不能立足,他们说人是会思想的芦苇。除却思想,人不过是随风鞠腰的空中芦苇。 查看全文

- 作者: 璞中传奇 2005年06月8日, 星期三 16:45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何当共剪西窗烛
摘要:一溪烟柳万丝垂,无因系得兰舟住。 查看全文

- 作者: 璞中传奇 2005年06月8日, 星期三 16:27  回复(1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爱与痛惜
摘要:冰冰在买《金蔷薇》时,把小施老师的新书一起买单了,书名就叫《爱与痛惜》。这次我投个巧,借了来做题目,因为确实是恰到好处——对个人而言,走着走着就发现:有爱,就有痛惜;就朋友而言,冲着“文学总是向光取暖的”,就足以让我们一起爱,一起痛惜。 查看全文

- 作者: 璞中传奇 2005年06月8日, 星期三 16:24  回复(4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一份差事和八个兄弟
摘要: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,真的。在一个月以后,静踏上了南下的火车,而在静走后四天,我也同样因为访学而北上。暑期结束了,同学们陆续从家里来到学校,而我们却不能再见。 查看全文

- 作者: 璞中传奇 2005年06月8日, 星期三 16:23  回复(1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再回首的哭泣
摘要:没有人值得你哭泣,因为值得的人不舍得让你哭。 查看全文

- 作者: 璞中传奇 2005年06月8日, 星期三 16:18  回复(3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唯一
摘要:过去的日子总是那么让人留恋,就如Once upon 。在我一遍遍咂摸它的时候,脑子里忽的闪出另一个词——only ——也是那么的悠长和耐人寻味,又更加有力。几天以来,她萦绕在脑海,久久不肯散去,所以就想为她写点什么,一如对待我的宝贝。 查看全文

- 作者: 璞中传奇 2005年06月8日, 星期三 16:16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钢琴与埙
摘要:希望看到我的文章时, 会有一段音乐的旋律响起。 也许是黑管, 也许是低音大提琴, 轻轻地浅吟低唱, 如同我写作时聆听的音乐, 那么就接近 我在创作时的感觉了。 ——冰冰 查看全文

- 作者: 璞中传奇 2005年06月8日, 星期三 16:10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温和的残梦
摘要:佛经里有这么一段小故事:“昔有鹦鹉飞集陀山,乃山中大火,鹦鹉遥见,入水濡羽,飞而撒之。天神言:尔虽有意志,何足云哉?对曰:常侨居是山,不忍见耳!天神嘉感,即为灭火。”董桥在《陀山鹦鹉的情怀》里大嘉赞赏余时英先生“陀山鹦鹉的情怀”。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? 查看全文

- 作者: 璞中传奇 2005年06月8日, 星期三 16:07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水声水色
摘要:不知什么时候,未名湖上的曲子停了。太阳斜得厉害了,湖面的颜色更深了。巍巍博雅塔的倒影在湖面依稀可见。原来,石船一直没有动。 谁谓河广?一苇杭之。 查看全文

- 作者: 璞中传奇 2005年06月8日, 星期三 16:06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罗商
摘要:就在那一刻,我深刻感受到,思乡就如同爷爷手中那根指向性很强的天线,承载着我无论如何也无法重来的——童年。 查看全文

- 作者: 璞中传奇 2005年06月8日, 星期三 15:59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二胡
摘要:平生最不爱二胡,一亮嗓子就如泣如诉,揪扯得心里难受。小时候看《十万个为什么》,里面有一个关于二胡的故事,说二胡可以模仿动物的叫声。而在我听来即便声音惟妙惟肖,那也是杜鹃啼血猿哀鸣,凄惨无比。 《二泉映月》在经历岁月梳洗再拉起时,调子表现得就不是哀怨、控诉、凄婉那么简单了,还有豁达和质朴。 查看全文

- 作者: 璞中传奇 2005年06月8日, 星期三 15:51  回复(5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进退之间——只快半步

我们的媒体到底怎么了?我们经常听到有人在问。拿最近的事来说,牙膏致癌事件尘埃甫定,苏丹红事件又被炒得沸沸扬扬,老牌肯德基也被揪了出来,还波及到化妆品、食物添加剂多个领域,一时间谈“红”色变。

可是,社会为此付出了相当的成本。另外,中国媒体人的热情让英国人也困惑。据《三联生活周刊》报道,英国食品研究所食品安全项目负责人麦克·加森(MikeGasson)在京被中国记者提问苏丹红问题时说:在英国,每年有600万人发生食物中毒,在中国,痢疾杆菌每年夺走87.8万人的生命,沙门氏菌每年给全世界带来的损失高达几十亿英镑,为什么大家似乎对这些现实存在的食品安全威胁视若无睹,却对苏丹红一号那或许可能存在的一点点危害如此敏感呢?[1]

尽管在这些事情上,媒体报道的透明度有了很大进步,但是仍然存在着失位的问题。仍说苏丹红事件,还应该提到“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很小,偶尔摄入含有少量苏丹红的食品,引起的致癌危险性不大”这一方面。只强调信息的一方面,造成信息的不对陈,与“不做为”一样是媒体的失位。

究其原因,应该和以往的“喜鹊文化”有关。非典时期群众对主流媒体的信任跌倒低谷,80%以上的北京市民获得相关信息是通过网络、电话、手机短信、口口相传这些相对边缘化、个人化的方式获得[2]。“非典”时期的信任危机是我们的一个教训。

非典的信任危机是一个积累效果,不管是“宁可信其有”的心理原因还是以往媒体的屡屡失位现象,都造成了非典时期的媒体信任危机。然而,在经历这次教训以后,我们媒体似乎在走向另一面:对危害过于敏感和危言耸听,大有宁可言过其词也不使一个漏网的态势。在“非典”失语之后的反弹和信任危机的压力下,使媒体过枉矫正了。

媒体的第一职能是环境守望职能[3],在这一点上,不管是不做为还是信息不对称,都是失位的表现。

在表现方式上,我们的媒体也似乎不够冷静。在业界流传着么一个说法:报纸能否卖得出去,“三步五秒”很关键。我曾听到一位报纸负责人说,报纸写的好不好,其实就是标题好不好。按照这种说法,报纸和网络应该是很相似的——同样是卷帙浩繁,可选择性大,文字、标题在被选择的因素中占了很大比例。2003年,人民大学一位学生跳楼自杀。某报刊登后,不少报纸及网站纷纷转载,最后某知名网站竟有这样的题目:“人大一学子跳楼身亡:全身赤裸,面带微笑”!200410月创刊生命极短的《新周报》也有类似的嫌疑,如《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的床上》,文字的本身只是在哗众取宠,在整件事情的报道中缺少了关怀,文字大于了内容本身。这样做的后果是,加深了媒体在群众中的浮躁印象。

太浮躁与急功近利有关,而媒体是个“拖人”的活儿。曾有这么一个说法:让谁破产就让谁做杂志,让谁破产就让谁做传媒。传媒业已经到了“大投入、大产出,小投入、不产出”的阶段[4]。没有人希望破产,所以急功近利在所难免。根据传播者与受传着关系已有的研究成果,从市场的角度而言,传播者与受传着之间是买—卖关系。传播者经济利益的好坏与能否争取到大量注意力资源密切相关[5]。所以,媒体要使出浑身解术来吸引眼球。而这“浑身解术”就无法很难说会采用怎样的方法。

快出半步

市场并没有错,它会使媒体加强自身竞争力,优胜劣汰。正因为在这种压力下,媒体在不断的尝试、创新。可是在创新中如何定位、又如何把握好尝试的度量?

笔者以为“快半步”是一个较为安全的理念。其含义包括两方面:一是要改革,要与时俱进,取“进”的姿态,即要“快”,不是“慢”不是“平”,快出一段距离;二是,只快出半步,不是好多步。

关于“快”,要求媒体必须要有灵敏的“嗅觉”和果断的判断,走在市场变化之前、走在对手变化之前、走在自己主要受众之前,永远是保持不断进取、不断创新、不断进步的状态。当今传媒界的存在的诸多问题和时代的发展,传媒的变革迫在眉睫,这一点毋庸置疑。湖南卫视在很多人心中是一个进取奋进的年轻形象,近十年来推出了不少广受年轻人喜欢的节目,像《快乐大本营》、《玫瑰之约》、《娱乐无极限》等。他们“快”表现在灵活的头脑,将在境外很受欢迎的节目样式也搬到自己舞台上的尝试,还有比对手更加敏捷的身手。比如在《快乐大本营》流行几年以后,还有不少省级电视台模仿它的节目里的娱乐活动。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是英雄,而以后的人仍想借此当英雄,就不仅仅是敢吃,他就得拿出会烹会饪或者拿过来治病什么别的特点来。对观众来讲,自己和媒体节目是界限分明,他们会把所有电视台的节目放在同一阵营里。如果第一次见到一个新鲜节目会很兴奋,但时间久了,其他节目还是要比着葫芦画瓢,那就会心生厌倦,所谓“一鼓作气,再而衰,三而竭”。像这些节目尤其是娱乐类节目几天一阵风,总是走别人走过的路很难抓住观众,关键的是你要知道明天会吹什么风。

还有一点就是,可是如果一位趋众,也容易失去特点和品味,流于“俗”。俗并不是不好,青菜豆腐、下里巴人也有其可取之处。但是格调不高或者一味用渲染手法作报道就不好了。比如,娱乐新闻里只要是写明星的漂亮或者出格,非得用“惊艳”,并且网上动辄就“惊艳”,一时间“惊艳”贬值。牺牲特点和哗众取宠的做法无异于杀鸡取卵。

至于为什么是半步,我想起了在《孙子兵法》中曾有这样的论述:“见胜,不过众人之所知,非善之善者也;战胜而曰天下善,非善之善者也。故举秋毫不为多力,见日月不为明目,闻雷霆不为聪耳。古之谓善战者,胜于易胜者也。故善战者之胜也,无智名,无勇功。”即所谓“善战者无智名”。这从一方面启示我们,不要做百姓看不懂的东西。如果一份报纸到了研究生水平的人还要看好久,那么报纸的意义在哪儿?有学者就因此批评过《经济观察报》[6]作为大众传媒的媒体,如果“众”不起来,那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。经常阳春白雪则曲高和寡,这里就要“半步”的距离。

报业改革的动力是信息掌握着、信息市场主导者、信息接收者之间的矛盾运动 [7]。媒体在政治、资金、市场之间艰难游离。改革如同下棋,在博弈的过程中高手是要往前看好多步,所谓“上兵伐谋”。可是在实际操作中,看得多却比一定要走得也多,走得太多则易出格,“冒进”则易失同盟,围追堵截不若左右逢源。

当然,要解决当今媒体存在的问题要做的事情很多,传媒变革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。如何在变革中定位,关系到媒体自己的生存、发展,在进与退之间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。



[1] 引用自2005428《新京报》

[2] 喻国明《优秀媒体的特质:主流话语、市场定位和风险控制》

[3] 喻国明《变革传媒》

[4] 禹建强:《〈新闻周刊〉:传媒与资本联姻的悲剧》

[5] 丁汉青:《重构大众传播中传播者与受传着之间的关系》

[6] 禹建强 《媒介战略管理》

[7] 黄芝晓 《报业改革:党报改革的必由之路》

 

 

- 作者: 璞中传奇 2005年05月26日, 星期四 17:09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餐饮偷艺,堵不若疏

近日,哈市某西餐厅服务员到另一西餐馆买外卖,被疑偷学该店菜品做法,已付钱的外卖被对方强行拿回,就此产生纠纷,甚至因动手惊动了警方。(16日《生活报》)

这看似寻常的纠纷背后,是时下餐饮业一个不公开的秘密——“偷艺。也就是同行之间互相品菜、暗插卧底等行为,这在一些餐饮部门中屡见不鲜。一些特色店都因遭同行克隆制造低价位生存遇困。而专家只能无可奈何的表示,菜肴没有专利权,因此对餐饮业同行的偷艺行为尚无法鉴定。

我们会想,这种盗窃行为为什么会存在?曾有一位厨师在接受采访时说:“做厨师当然要有特色绝技,但别人不会教给你,就要自己偷着学。”这种现象应该很普遍,记得在《白鹿原》曾看到有一段,白鹿原的人到城里学厨艺,历尽凌辱折磨,手艺也是“偷偷”学到手的。

试想如果技术可以无障碍地流通,那么还会出现“偷”的现象吗?每个人都可以光明正大的学习,当然不用再去偷。可是又为什么要遮着掩着呢?据了解,餐饮业一些菜肴技术含量相对较低,这样被剽窃的可能会很大,首创者的利益和地位很难得到保护和维持。从发明者的角度,确实是有情可原,要维护自己的劳动成果嘛。

可是,这样封闭着下去,毕竟不是办法。总是担心别的店会偷学技巧,就想尽办法遮盖,这样一来就阻滞了技术的流通。做饭菜是给大家的,理应天下美味天下人共享之,广泛传播是件利民的好事。如果只是为了一己之私欲,那也是得不偿失。

笔者并没有批评首创者的意思,反而觉得那些有绝技的师傅得到尊重和保护。他们的特色和绝活也是劳动的结晶,凝聚了无数次的试验、尝试和灵感的撞击。但是,技术的传播途经不畅通,就会有种种“怪”事发生。大水来临,一味地堵,怕是会更加肆谑。古圣贤大禹治水,便堵为疏,水患方止。同理,学艺之路不畅,就出现了其它的河道,出现了恶性竞争,更加难以管理。哈尔滨市的“灌汤包”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。哈尔滨的餐饮协会透露:前两年哈市第一家开封灌汤包 开业后,生意特别火,因此吸引了很多同行前去品尝,于是山东灌汤包上海灌汤包纷纷亮相,一个月内哈市创下了14家灌汤包饭店新开业的记录,那时哈市大街小巷的灌汤包店比比皆是。数量多、包子质量不正宗、相互压价,随后出现了灌汤包业的迅速亏损,许多店家又纷纷转行,如今市民很少再见到灌汤包的店面了。省餐饮协会秘书长任家常对记者说:哈市灌汤包事件就折射出了餐饮业偷艺的现象。由于餐饮行业竞争残酷,一些经营不善、 客源少的饭店经常暗地派人到比较火的饭店“卧底”,或应征厨房小工,或作为顾客光顾,但目的就是照葫芦画瓢把技巧学到手,然后回到自己店里,推出相似甚至相同的菜品,再以低价位争揽客源,造成了餐饮业发展的混乱。

发生这样的现象,除了途径问题还有一点就是“独家意识”在作怪。把诀窍说给别人了,自己就没得混了。的确,从短期看确实是有这样的问题。但这也是没有自信的表现。我想起了我们的唐朝。大唐是当时的“天朝上国”,四方朝贺,它是以一种博大的姿态来接受、来传出,不怕别的国家来学习什么。反而是越和别国差别小、没有足够信心的时候,越是害怕别人学会自己的东西,所以才“闭关锁国”。

前段时间,韩剧《大长今》正在热播。恰巧,女主人公就曾在御厨房里做御厨。她们的学习经历很艰辛,可是她们是在被教,也确有隐瞒绝技的事情,但是也算公开,有能力的还是会胜出。现在的市场也是,优胜劣汰,如果真的有能力,还是会留下。就像上面的“灌汤包”的例子,不管当初包子店上了多少,最后留下的没几个。

盗亦有道,所以这个“偷技”应该有点规范。我这么说当然不是支持“偷盗”,只是笔者觉得着技术本就该流通,不过注意保护首创者、绝活师傅的权益。让师傅们注个册,在这方面也可以捞一把,这样皆大欢喜,你们说是这个理不?

- 作者: 璞中传奇 2005年05月26日, 星期四 17:01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